注重医德培养 实施专业认证 调控规模层次
教育部卫生部联手加强医学教育
本报讯(记者 姜乃强)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,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,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学教育体系,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,教育部、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,就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出要求。
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加强德育素质培养。将德育和职业素质培养列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,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增强学生发展祖国卫生事业和保障人类身心健康的使命感。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、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重视伦理问题,将预防疾病、解除病痛和维护民众的健康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责任,培养学生关爱病人、尊重他人、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加强实践能力培养,加强临床基地建设。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保证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。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校应削减医学教育招生计划。
保证医学教育质量,实施医学教育认证。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依据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,以认证结果作为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规模的依据,并将认证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统筹规划,调控医学教育发展规模层次。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以卫生服务需求和区域卫生规划为引导,科学调控发展速度和招生规模,严格控制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,积极发展护理、药学等卫生职业教育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地区卫生人才需求状况、办学条件、实践基地、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计划。医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以五年制为主,适量保留三年制,控制长学制。
狠抓落实,积极为农村社区培养人才。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大为农村培养适宜卫生人才的力度,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,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。地方政府与医学院校联合制定为农村乡(镇)、村卫生机构培养卫生人才方案,其中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考生,适当降低录取分数。